金融界4月29日消息,龙宇股份于2024年4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》。决定书指出,公司在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存在大额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披露、部分贸易业务无商业实质的情形,导致2022年年报、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。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,并对公司董事长徐增增、总经理刘策、董事会秘书张晔侃、财务总监卢玉平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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